麻风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疾病,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。麻风杆菌于1873年由挪威学者汉森所发现,抗酸染色为阳性。它的生活适应能力较低,离开人体后在自然环境下只能存活几天;在60℃温度下,经1小时即丧失生活能力;抗煮沸性仅为1~8分钟;在夏季日光下直射2~3小时,就可完全丧失生活能力;至今体外人工培养尚未成功。
人类是麻风菌的主要宿主和传染源。未经治疗的麻风病人(主要是多菌型患者) ,其皮肤及粘膜损害处含有许多麻风菌,可以通过呼吸道和皮肤,随皮肤破损后渗出液或鼻粘膜分泌物排出体外传染给他人。健康人破损的皮肤或黏膜,接触未经治疗病人含菌的皮肤或吸入病人咳出含菌的飞沫,有被传染的可能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“一触即发"的传染病,在与传染性麻风患者同等接触的条件下,只有极个别人发病,这是因为大多数健康成人对麻风菌有自然的免疫力,因而夫妻间的传染发病率仅在3%~5%左右。而且,有研究表明多菌型病人在接受联合化疗一周后,就可基本消除其传染性。
麻风不是遗传病,亦未被证实有昆虫或消化道传播。与传染源长期密切接触的人,可能会增加传染的机会。而免疫力低下、贫困、营养不良、过度疲劳、卫生状况差、住房拥挤、居住环境潮湿、皮肤有破损和赤足水田作业等多种因素,均可是导致其发病的危险因素。
因而,麻风是一种感染率高、而发病率低的疾病,在我国被列为丙类传染病管理。所以,对它既不可麻痹大意,也不应过分恐惧。
百色市皮肤病防治院宣